相关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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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化学物质委托查新软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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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查新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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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申报人委托登记中心进行查新,可按下列步骤进行:
1、 从登记中心网站上下载新化学物质委托查新软件,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委托书中各项内容。
2、 通过查新软件提交查新文档,并打印查新委托书纸张件,申报人进行签字盖章,送交或邮寄给登记中心。
3、 登记中心收到查新委托书纸张件后,根据纸张件上的条码提取申报人网上提交的查新数据,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新确认,将结果交给或挂号邮寄给查新委托书中的联系人。为避免混淆,登记中心将原查新委托书复印,在其上标注查新结果并签章,作为查新结果发给申报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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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查新提交资料清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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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《新化学物质查新委托书》打印的纸张件
2、《新化学物质查新委托书》网上提交数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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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查新一般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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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查新委托书打印出纸张件后,需核对纸张件上方SN码与电子文档中SN码一致,否则无效;在 “委托声明”一栏必须手工抄写,否则视为无效。
2、 电子文档需通过查新软件提交。
3、 来人取通知结果时,委托查新人必须将取件人信息详细告知登记中心,以免有通知丢失和泄密的情况发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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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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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在《名单》中查不到的物质是否一定要委托登记中心查新?
答:不一定。申报人可以不委托登记中心查新,直接按照自行查新的结果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,登记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仍要进行查新,确认该物质是否为新化学物质,如果不是,则申报资料作废,那么申报人将浪费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。
2、 从保密的角度考虑,分子式和结构式可以不填吗?
答:不可以。在确认物质时,需要参考分子式和结构式来准确判断该物质是否与《名单》中的物质相同,从而断定该物质是否为新化学物质。另外,登记中心对申报人提交的每份材料,都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,登记中心的每个成员也都严格遵守中心的保密规定,申报人可不必担心泄密问题。
3、 申报人提交查新委托书后多长时间可以知道查新结果?
答:一般情况下,如果查新资料完整、准确,那么登记中心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即可得出查新结果。
4、 登记中心的查新结果以何种方式发给申报人?
答:登记中心将原查新委托书复印,在其上标注查新结果并签章,作为查新结果通知以挂号信的方式发给申报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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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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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:北京安外北苑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新物质部
接待地址:北京100012,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,
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内,1号办公楼8层804室
邮编:100012
E-mial: ncncheck@crc-mep.org.cn
电话(Tel): 010-84915315
传真(Fax): 010-84913897-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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