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免于申报时限多长?
答:30个工作日,从资料到齐开始(申报人收到受理号开始计时)。
2、 计时开始时的资料到齐是指什么?标准是什么?
答:填写免于申报申请表及其附件的书面材料、电子件以及申报登记费都到达登记中心。标准请参阅《新化学物质申报指南》有关内容。
3、 免于申报的结果是什么?
答:免于申报的申请批准后,申报人将获得准予新化学物质免于申报申请的《新化学物质免于申报结果通知书》,持有该通知书,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新 化学物质生产或进口活动。如果免于申报的申请未获批准,申报人将获得不予新化学物质免于申报申请的《新化学物质免于申报结果通知书》,申报人可进行一般申报。
4、 我单位同时有10个物质要办理免于申报,如何办理程序?
答:每种物质单独准备免于申报材料,分别进行申请。
5、 四种免于申报的情形是什么?每种具体的情况如何解释?
答:详见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以及《新化学物质申报指南》的有关规定。
6、 随同纸质申报材料以磁盘形式提交电子文件时,磁盘是否退还?
答:不退。
7、 办理免于申报的费用是多少?
答:待定。
8、 办理免于申报的费用是否与所报物质申报数量有关?
答:无关。
9、 外国公司在国内的办事处可以代表其母公司办理申报吗?
答:可以。
10、 加入聚合物(塑料)中的添加剂、改性剂等辅助成分为新物质,且含量低于2%,是否可以办理免于申报?
答:不可以。需要办一般申报。 |